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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領助理費被控偽造文書厲耿桂芳緩起訴。(本報資料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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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領領助理費被控偽造文書 厲耿桂芳緩起訴
中時
張孝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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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議員耿葳被控在姑姑厲耿桂芳擔任市議員時冒名領取助理費,被控偽造文書,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,耿葳是因為母親詹麗玲被凍結帳戶,詹才用女兒的名字任職並領薪水,耿葳完全不知情,13日將她不起訴處分;厲耿桂芳及詹麗玲涉犯偽文罪,但因認罪各以繳交國庫40萬元條件獲緩起訴2年。娛樂城
檢方追查發現,詹麗玲在2011年11月間,因銀行帳戶被凍結,怕擔任助理厲耿桂芳的薪資無法提領,徵得女兒同意後終止自己的聘用,改用女兒耿葳的名字支領薪水,實際上母女2人都繼續在辦公室服務,但同領1份薪水。
娛樂城耿葳在2014年6月至2016年9月間到美國讀書,詹麗玲及厲耿桂芳未經耿葳同意,仍聘耿葳為主任,詹麗玲並在「台北市議會議員助理聘書」、「台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選表」等文件上,偽簽耿葳的姓名,以耿葳名義續領薪水。
厲耿桂芳在2015年8月將詹麗玲的薪水每月增加2萬6千元薪水,詹麗玲為此還找了何姓友人為人頭,以何女名義領款。
檢方偵查中,耿葳表示本來就在姑姑的辦公室幫忙,始終沒有薪水,直到某天母親告訴她可有薪水領了,她不清楚細節,也不知道母親的銀行帳戶遭到凍結,且她自己的帳戶一向都由母親保管、使用,需要生活費也都向母親索取。赴美讀書後,並不知道自己仍繼續被聘用。檢方發現耿葳沒動用過帳戶裡的錢,平時花費都是刷信用卡或跟母親領現金。
檢方認定耿葳對支領薪水並不知情,因此不起訴處分。至於詹麗玲等3人,都在偵查中認罪,且犯後態度良好、無前科,詹麗玲也確實在厲耿桂芳辦公室任職,並非沒有提供勞務而詐領或溢領薪水,因此以繳交國庫40萬元及10萬元為條件,給予3人緩起訴處分。
(中時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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